住建部:不再強制建企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,不符合建立勞動關系的可簽訂用工書面協議!發布者:楊志忠 點擊數:2045 更新時間:2023/04/11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關于修改《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 辦法(試行)》的通知 為了進一步促進就業,保障建筑工人合法權益,住房和城鄉建設部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決定修改《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辦法(試行)》(建市〔2019〕18號)部分條款,現通知如下: 一、將第八條修改為:“全面實行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制度。建筑企業應與招用的建筑工人依法簽訂勞動合同,對不符合建立勞動關系情形的,應依法訂立用工書面協議。建筑企業應對建筑工人進行基本安全培訓,并在相關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平臺上登記,方可允許其進入施工現場從事與建筑作業相關的活動。” 二、將第十條、第十一條、第十二條和第十四條中的“勞動合同”統一修改為“勞動合同或用工書面協議”。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2022年8月2日 |